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制订出贯彻落实“双转移”的有关措施。 一、推进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一是在加强产业转移规划引导方面,要整合运用好本级财政安排的招商引资资金,发挥其“四两拔千斤”与资金带动作用,支持市“两条经济走廊”、“三大板块”的规划与建设,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打好招商引资环境基础。二是在实行产业转移集聚发展方面,贯彻落实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利用好中国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中国麦克风行业产业基地等产业发展相对优势,重点支持本市建材、化工、纺织、服装、电声器材等支柱产业集聚发展,并出台异地招商引资办法,进一步整合全市工业园区,促进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创造条件争取成为全省产业转移园。三是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要充分履行好财政职能,协同市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在加大用地扶持力度方面,要加强与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配合,在抓好土地出让收支监管中,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做好对新增用地的规划编制,实行综合开发利用;要将政府债务资产包回赎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重新规划开发利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五是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强与市发改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重点落实好并继续积极争取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等基建资金,加大对全市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招商载体建设投入,完善园区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是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财政政策重点支持引进税源型、效益型、节约型、环保型的企业生产发展,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优化产业结构。对一些严重超标排污产业行业,进行依法关闭,并落实好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建设资金,走低投入、高产出、少污染的发展新路。 二、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就业方面的到位调动作用,确保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解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上岗前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同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配合解决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民生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当地就业工作、生产、生活宽松环境。(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