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的重要决策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44号)要求,市人事局结合实际,制订以下措施: 按照该局的职能,要为市财政节约支出,支援四川灾区重建,重点是加强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把好入口关: 一是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重要机构编制事项一律由市编委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严格控制全市各机关部门进人和机构编制设置,不准各部门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准超编进人,不准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冒领财政资金。 三是不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审批行政编制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不得擅自改变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机构编制通过内部整合解决。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 四是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财政供养数相对应。 五是建立人事、组织及财政等部门的合作互动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对超编进入的人员,人事部门不办理录(聘)用、调任等手续,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政府预算并拨给经费。(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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