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办〔2008〕39号 关于印发恩平市重大植物疫情 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平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恩平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突发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突发重大植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种植业稳定发展,维护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恩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规范有序;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信息共享。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辖区内外发生或流行以及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植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市设立恩平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处理突发重大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防控政策,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全市突发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农业局、江门市检验检疫局恩平办事处和各镇政府(办事处)等成员单位组成。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农口工作的副主任、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和各镇(办事处)主管农业的副职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植物检疫站,具体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农业局植物检疫站站长任主任。 2.2 职责分工 2.2.1 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发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各镇(办事处)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指挥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对辖区内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相关货物及运输工具等实行应急防控;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研究确定对外口径和相关重大应急科研课题;协调各部门应对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力量和相关资源;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