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查组深入非煤矿山企业现场督查。
6月20日,省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督查工作组第一组一行3人,在江门市安监局副局长黄永耀,我市副市长莫劲锋、市府办副主任陈健宁、市安监局局长吴仕良等的陪同下,深入到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督查。 据了解,2008年我市下达非煤企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为“0”。1-5月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为“0”,伤亡事故为“0”。全市现有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包括石矿场13家,其中水泥用石灰岩开采7家,建筑用花岗岩开采3家,陶瓷矿场2家,板岩矿开采1家;粘土、砖厂12家;地热、矿泉水4家,其中温泉3家,矿泉水1家。目前,我市非煤矿山已按《2008年恩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并因势利导,掌握契机积极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在中小型露天矿山中的应用。11家石矿场已采用了中深孔爆破技术,实现台阶式开采和分层开采。  抽查企业安全生产资料。
 督查组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黄晓涛充分肯定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江门市安监局副局长黄永耀在汇报会上讲话。
多年来,我市都制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整治的主要目标,把整治的重点放在进一步加强 “双基”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上,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上下功夫,尽力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为此,我市坚持加强对取证非煤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从2007年4月上旬开始,对已取证的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 “回头看”督查活动。尤其是在今年初,针对恶劣气象形势,深入检查指导企业做好春节后复工工作的安全措施,重点检查露天采石场是否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边坡变更情况、现场安全环境。对查出的隐患发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监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时限,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 另外,我市按照《恩平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举办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班两期,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非煤矿山“百日行动”中,要求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与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并要实现“两个100%”(督查非煤矿山企业要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要达到100%),以确保“百日行动”不走过场,发挥实效。至6月13日止,对全市29家非煤矿山企业的专项督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82项(处),全部列入排查治理登记,定出整改时间。 是日,督查工作组通过听取我市对于非煤矿山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资料,深入恩平市建安石场、基隆实业有限公司等两家非煤矿山企业现场督查,提出意见,加强指导等督查方式,及时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督查组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黄晓涛指出:通过非煤矿山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意见反馈会现场一角。
(马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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