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办副主任甄明佐主持会议并对种粮补贴工作提出要求。
5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2008年度种粮三项补贴工作会议,部署今年我市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以下简称种粮三项补贴)工作。 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甄明佐主持。市农业局副局长郑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郑立科在会上就如何做好种粮三项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市农业局副局长郑海在会上对种粮三项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财政局副局长郑立科对如何做好种粮三项补贴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农资综合补贴的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种粮农民,补贴标准是按核定的全年水稻播种面积(早造+晚造)每亩补贴43元;种粮直补的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种粮农民,补贴标准是按核定的全年水稻播种面积(早造+晚造)每亩补贴8元;良种补贴的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种粮农民,补贴标准是按2008年水稻播种面积早造每亩补贴10元,晚造每亩补贴15元。 为切实抓好种粮三项补贴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以高度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对种粮农民的三项补贴工作,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镇(街道办)农办负责对补贴面积的核定和汇总工作,及时如实提供相关数据;财政所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审核和监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要加强对种粮补贴政策的宣传。要通过召开各级会议、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宣传车下乡、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将今年中央的惠农政策以及具体的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公示制度等相关信息告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让种粮农民了解国家种粮三项补贴政策,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三要规范统计汇总工作。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财政部、农业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办)种粮补贴的面积核实与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办)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我市2008年度种粮三项补贴工作会议现场一角。
(冯春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