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价格法》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提高我市依法治价水平。
5月8日上午,我市在物价局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会议总结回顾十年来《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价格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提高我市依法治价水平,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会议由市物价局副局长梁宇亮支持,市领导陈健宁,市物价局局长吴博汉,市物价局全体干部、各镇物价助理员等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府办副主任陈健宁总结了我市贯彻实施《价格法》十年来的总体情况,并提出要正确看待当前的价格形势,进一步增强稳定价格总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价格法》。市物价局局长吴博汉就如何进一步促进《价格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提高我市依法治价水平,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提出要做好十项工作:一、按照物价部门的监管职能,确保上级有关宏观调控和价格调控的措施落实到位,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继续致力于价格改革;三、完成市委、市政府的考核目标;四、继续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五、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六、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抓好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七、抓好价格管理工作、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八、抓好价格诚信工作、发挥好价格诚信单位的示范作用;九、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十、开展以“四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实习记者:陈奕璋 吴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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