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召开的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安排团市委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确保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近日,团市委向全市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发出要求,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证了会议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团组织负责人无故缺席会议,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安排他人代替参加会议,还有个别负责人迟到早退,不遵守会场纪律,影响了会场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会风建设,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团市委就做好我市共青团系统会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提出要求: 一、严肃会议请假制度。凡是团市委召开的会议,各级团组织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团市委办公室请假,重要的会议须向团市委领导请假。 二、凡是明确要求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会的,原则上不能由其他人员代会。如主要负责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需其他人员代会的,必须提前向团市委办公室请假,经团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其他人员代会。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带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等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如有急事,要向主持会议的领导或会务组报告,准许后,方可离开会场。 四、要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确保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准在会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与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会场内严禁吸烟,不得打瞌睡。 五、凡团市委召开的会议,出席的团干部必须佩戴团徽。与会人员要讲究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爱护会场内的一切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公物。 六、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须在签到处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领取会议资料方可进入会场。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会场摆放名签时,应按名签就座,未摆放名签时应主动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确保会场的严肃和统一。 七、会议结束后,团市委会议承办部门须将缺席、迟到、替会等未按要求出席会议的单位名单汇总、存档,以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多次无故缺席会议或不按会议有关规定执行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马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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