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粤教发电[2008]9号和粤价[2008]76号的文件精神,在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从2008年春季起,在全省城镇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据统计,今年市享受城镇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达24800人,全年免费总额达1720万元。 免费对象只限于本省户籍非农户口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省外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不列入免费范围。本省户籍学生跨区就读的,按就读学校原借读生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后的标准缴费入学。本省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后的标准缴费入学。 免费项目包括学杂费和课本费。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凡符合广东省户籍非农户口的学生,均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可持户口薄,按照就地入学的原则到学校注册就读。 恩平市教育局 2008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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