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恩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二、工作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理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结案,并上报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受理依据 法规依据:粤质技监[2001]494号文《转发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通知》(即国家总局第2号令)。 四、受理内容 本市特种设备事故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或一般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逐级上报。 (二)、严重事故由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恩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事故调查组职责进行调查、分析、结案,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时间 接到事故电话,马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