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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2007-9-13 来源:恩平市地方税务局 作者:佚名  【字体: 字体颜色
 

  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按月申报的,应于次月1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实行全员申报。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户应于次月15日、非重点户应于季后15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

  ◆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季后15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国家法定公休假日,可以顺延。

  ◆对逾期申报的业户,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地点:恩城地区纳税户到恩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征收大厅(新平北路前进街1号)受理窗口办理,其他纳税户到各主管税务所办理。

 

 
编辑: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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