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承办股室:恩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审批对象: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其他占有国有或城镇集体资产的单位
3、审批依据:①财政部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②《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6]192号)。
4、申请所需资料:①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②行政、企事业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③产权登记证正本;④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一套;⑤资产变动批准文件、变动证明等;⑥按业务不同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5、审批程序:①单位资产产权发生变动时或收到市资产管理部门发出年度审核通知;②到市资产管理部门缴交所需审核材料;③市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有关手续。
6、审批期限:业务范围内,自申请人报齐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