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位置: 恩平信息网 --生活--政务 >> 政务频道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面向个人 >> 交通 >> 正文
购置附加税
  2007-9-13 来源:恩平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  【字体: 字体颜色
 

  1、征税依据
    
  国发[2000]34号文《交通和车辆税费改等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

  2、征税标准依据
   
   按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审定下发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软件》执行。

  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

  1、办征程序:
  ⑴带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个人身份证;
  ⑵填表、交钱;
  ⑶开票、发证。

  2、遗失补发手续:
  ⑴由失主书面写出简单的遗失经过。
  ⑵由车主单位出具《遗失证明》。证明该附加费(税)征遗失实属,现需办理补发。并且该证明上要请车主所在地派出所加意见和盖公章。
  ⑶填表。附《补发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申请表》一份,并在"缴费人"一栏盖单位公章。
  ⑷在恩平报社登报报挂失,待该"挂失声明"登报后,剪贴在上表(粘贴处)。
  ⑸将《挂失声明》剪贴在《补发申请表》的粘贴栏,连同上述《遗失经过》、《遗失证明》交到车购办。
  ⑹等候领补发附加费(税)证。

 

 
编辑:绮敏
  • 上一篇: 恩平市机动车驾驶员年审程序

  • 下一篇: 交通运输管理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热点排行
      关于鳌峰豪苑规划方案的公示
      江门市督导组到我市督查“一畅两会”...
      市卫生局落实整改动真格重实效
      我市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
      我市召开烟花爆竹流通协会首届会员大...
     图片信息

    关于恩平市总工会...

    市领导林飞鸣等率...

    市民在文化广场秉...

    我市部署下一阶段...
     
     最新信息
     
     推荐信息
      市交通局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作风...
      市委书记邓浓乐率队拜访香港著名...
      江门市督导组到我市督查“一畅两...
      我市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
      我市召开烟花爆竹流通协会首届会...
      深港华兴社商会到我市开展投资考...
      市房产管理局扎实推进廉租房建设...
      江门市公路局驻横陂村工作组发挥...
      歇马村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我市认真做好参加江门联合公选的...
    加入收藏
    关于本站


      COPYRIGHT ©2007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 X 768浏览
      2002.1.1起: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85446号 E-mail: web@enping.gov.cn 投稿信箱:info@enping.gov.cn 
      制作维护:恩平市信息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0750-7123737 传真:0750-7123296 地址:恩平市新平北路五号 邮编:529400  

    中共恩平市委 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