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税依据 国发[2000]34号文《交通和车辆税费改等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
2、征税标准依据 按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审定下发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软件》执行。
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
1、办征程序: ⑴带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个人身份证; ⑵填表、交钱; ⑶开票、发证。
2、遗失补发手续: ⑴由失主书面写出简单的遗失经过。 ⑵由车主单位出具《遗失证明》。证明该附加费(税)征遗失实属,现需办理补发。并且该证明上要请车主所在地派出所加意见和盖公章。 ⑶填表。附《补发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申请表》一份,并在"缴费人"一栏盖单位公章。 ⑷在恩平报社登报报挂失,待该"挂失声明"登报后,剪贴在上表(粘贴处)。 ⑸将《挂失声明》剪贴在《补发申请表》的粘贴栏,连同上述《遗失经过》、《遗失证明》交到车购办。 ⑹等候领补发附加费(税)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