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育服务证工本费(免费)
二、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免费)
三、 社会抚养费
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
由市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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