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检查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成后,在正式投入试运行之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检查。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环保设施设计说明书一式二份; (二)竣工工艺流程图一式五份,应包括全部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装置等竣工图。 (三)污水排放市政管网接管图一份。 (四)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市环保局备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二、环保设施竣工检查有哪些程序? 凡限期治理项目和宾馆、酒楼等第三产业项目,市环保局监督管理股组织竣工检查,其余项目由技术股组织竣工检查。市环保局在受理申请后,应在十五天内组织竣工检查。竣工检查的程序如下: (一)听取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 (三)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四)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情况; (五)讨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回避); (六)按合议制度作出检查初步意见。 三、符合哪些条件的单位可获得“同意试运转通知书”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安装委托具有相应环保技术资质的单位负责; (二)工程按照市环保局的环保审批决定或限期治理决定的要求进行建设,工艺完整,设施已完成安装、调试;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技术方案和合同已报市环保局备案; (四)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五)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六)竣工资料及图纸真实、准确。 试运行后,要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监测部门实施监测,每半个月向环保局报一次试运转情况和有关监测资料。 四、建设项目的试运转有多少时限? 建设项目的试运转限期为九十天。特殊工程经报原环保审批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天。试运转期满后三十天为验收监测期。
五、如何报送防治污染设施验收报告?
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40天内将完整的验收报告书送交环境保护局。验收报告书的内容包括:(1)设计、施工和试运转组织概况;(2)经试运转验证的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效果;(3)投资和运行费用情况;(4)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5)各项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6)环保局的验收表。 六、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跟踪验收程序 
七、饮食、娱乐、服务业如何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一)饮食、娱乐、服务业开业前,其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报市环保局监督管理股验收。经验收合格的,20天内,发放《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或未取得《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而开业的,市环保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饮食、娱乐、服务业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程序: (1)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向环保局技术股报批。 (2)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在开业(试业)前向市环保局监督管理股提出验收的申请。 (3)监督管理股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5日内前往现场验收。 (4)经验收合格的,20天内发放饮食、娱乐、服务业《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据环保法规处罚。 (三)申请环保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验收申请报告。 (2)废水、油烟、噪声等环保设施设计、施工资料。 (3)环保治理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工业企业如何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一)到市环保局监督管理股领取《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二)初次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企业应附项目环保审批表、环保工程验收表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 (三)换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企业应附原许可证副本原件及近一年监测记录复印件。 (四)交填写好并盖了公章的《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领取《申领排污许可证回执》。 (五)监督管理股人员核查资料并核定污染源的排污量和排放标准,签署初步审批意见报领导审查。 (六)按监督管理股的通知,凭《申领排污许可证回执》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九、《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审批程序 
十、申领《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按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逢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可申请《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