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恩平市科学技术奖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07年度恩平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和《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项目应是2005年以来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 2、申报的项目的推广应用时间或其相关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1年以上。 3、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且是我市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 二、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填写《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并附上: (1)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鉴定证书、验收证书、专利证书、评估报告、行业评审或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2)推广应用证明; (3)技术工作总结; (4)检测检验报告; (5)其他应附的技术文件或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附在《申报书》的后面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 2、填写《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8份。 (二)软盘。 提交与《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的格式、内容相同的软盘1张,并在软盘标签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 (三)申报项目的填写说明。 《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恩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及其填写说明、软盘格式可在恩平市政务网科技局网页(http://keji.enping.gov.cn)下载,也可到我局科研综合股免费索取。 四、材料受理 (一)申报项目的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07年4月10日至5月31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的材料报送办法 申报材料应由主管部门审查并加具意见,报送市科技局科研综合股。属个人申报没有主管部门的可直接与我局科研综合股联系。 联系人:黎肇源 吴知豪 电 话:7815742 传 真:7812488 地 址;恩城镇南堤中路70号市科学馆内(恩平市科技局科研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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