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党委、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宣传、司法行政和普法部门的部署,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各种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文明、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从现在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二、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的内容是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实质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市司法局拟于12月上旬在恩城东门广场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向干部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法规疑难问题,现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和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围绕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出刊与广大干部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和专版,播放有关法制宣传报道和公益广告,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组织观看《法治的力量》特别节目。由各地、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观看中央宣传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于12月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法治的力量》特别节目。 (四)组织参加法制宣传教育网上系列谈活动。由各地、各单位组织普法工作者和网民参加中央宣传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主办,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网、中青网、中国普法网承办的法制宣传网上系列谈活动,听取主题宣讲和进行在线交流,收听收看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直播。 (五)组织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大赛活动。由各地、各单位组织有关爱好者参加“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第三届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第四届法制宣传书画展、法制动漫作品创作大赛、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等系列活动,拓展全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视野。 (六)组织全市干部参加2006年度学法考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公室拟在今年底前组织全市干部进行学法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企业破产法》、《畜牧法》、《义务教育法》、《合伙企业法》、《直销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分别进行改卷评分和登记入档,以推动干部学法、用法和守法,增强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影视和张贴法制宣传标语、悬挂法制宣传横额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使广大公民受到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活动要求 “12·4”法制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抓出实效。各地、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普法办公室(联系电话:7737456)。 附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 中共恩平市委宣传部 恩 平 市 司 法 局 恩平市普法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坚决拥护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3、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5、学习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6、宪法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 7、国家要昌盛,经济要发达,人人要学法! 8、努力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学法用法守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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