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定于近期对各镇(办事处)、市直各涉农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派员组成市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于2007年1月4日前对各镇(办事处)、市直各涉农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是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粤办发〔2004〕10号)的要求,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进行年度总结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和建立考核档案等;是否严格依照有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和收费,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或提高涉农收费标准,以及擅自制订搭车收费、挂钩收费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办证、计划生育、殡葬、初级农产品销售、生猪屠宰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等方面。另外,检查的方式是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马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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